日前,山東省國土資源廳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發《關于下達2018年度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 》,根據《自然資源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8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》要求,明確2018年度山東省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3600噸,均為巖礦型(輕)稀土礦。
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將通過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和礦山督察,切實加強對微山湖稀土礦指標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,督促礦山企業建立健全資源儲量、產量、銷售原始臺賬及開采總量控制管理制度,確保礦山企業按照開采總量控制指標進行生產,節約集約利用稀土資源;與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溝通協調,共享信息,共同做好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和監督管理工作。